概述
乐博的中国知识产权代理部门持有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颁发的许可证,其团队成员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商标、版权、域名及其他非专利知识产权的注册、维护和执行方面拥有丰富经验的顾问律师和法务专员。中国知识产权代理部门与乐博签订了独家服务协议,由乐博北京代表处合伙人Scott J. Palmer和James M. Zimmerman负责。Scott Palmer是Loeb & Loeb Intellectual Property (Beijing) Agency Ltd.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乐博顾问律师Sue Zhong担任该公司的总经理。
该部门与乐博知识产权业务的合作伙伴和同事密切合作,提供最优质、最符合成本效益的知识产权服务。我们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其他政府机构的联系和从业经验增强了我们为中国客户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能力。
请注意,Loeb & Loeb LLP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注册的外国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国现行法规,Loeb & Loeb LLP可以提供有关中国法律环境影响的信息,但无权在中国开展法律执业或就中国法律提供正式法律意见。Loeb & Loeb LLP与旗下已获得政府许可的知识产权代理部门以及多家中国律师事务所合作,可以为需要就任何中国法律事务获取正式法律意见或寻求其他中国律师事务所协助的客户提供帮助。
该部门与乐博知识产权业务的合作伙伴和同事密切合作,提供最优质、最符合成本效益的知识产权服务。我们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其他政府机构的联系和从业经验增强了我们为中国客户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能力。
请注意,Loeb & Loeb LLP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注册的外国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国现行法规,Loeb & Loeb LLP可以提供有关中国法律环境影响的信息,但无权在中国开展法律执业或就中国法律提供正式法律意见。Loeb & Loeb LLP与旗下已获得政府许可的知识产权代理部门以及多家中国律师事务所合作,可以为需要就任何中国法律事务获取正式法律意见或寻求其他中国律师事务所协助的客户提供帮助。
主要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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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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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