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窦安琪女士为客户提供有关美国境内外的公司及证券交易方面的顾问服务。她曾参与各种债务证券和股权证券的公开发行和私募配售、144A条例下的高收益率债务融资、IPO、涉及优先股发行的募股、涉及可转换债务证券的融资、工业收入债券(IRB)的发行、以及涉及使用美国存托凭证(ADR)的国外私募发行人的募股。
此外,窦女士在诸如上市及非上市公司合并、收购及处置交易的谈判、恶意收购、收购防御以及退市交易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她曾就各类合伙企业、合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实体的组建、融资、重整和解散为客户提供顾问服务。窦女士还在包括债务人持有资产(DIP)融资和退出融资在内的涉及有担保和无担保的银行及其他信贷融资的事务中为借款人和贷款人提供顾问服务。
此外,窦女士在诸如上市及非上市公司合并、收购及处置交易的谈判、恶意收购、收购防御以及退市交易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她曾就各类合伙企业、合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实体的组建、融资、重整和解散为客户提供顾问服务。窦女士还在包括债务人持有资产(DIP)融资和退出融资在内的涉及有担保和无担保的银行及其他信贷融资的事务中为借款人和贷款人提供顾问服务。
教育背景
- 纽约大学法学院, 法学博士
- 耶鲁大学, 文学学士
执业资格
- 纽约州